我对再益依布拉欣的新想法感到惊讶,但他是否能改变哪怕只是一个人的思想,让这人相信纳吉在巨型的数十亿美元的一马公司丑闻里没有犯下贪污罪?
我惊讶于再益竟然改变了他的立场,尤其是阿兹玛才刚在上周公布前总检察长莫哈末阿班迪起诉我的毁谤诉讼的长达100页的判决书。
盘踞在我脑海里的疑问就是,身为一名前内阁部长的再益为何会在翻阅阿兹玛的判决书后竟尔改变了他对纳吉和一马公司丑闻的想法?要不然他就是还没有读到阿兹玛的判决书。
再益在他的面子书上写道:
“我现在相信纳吉是受到蒙骗的。除了刘特佐,他也被他的官员欺骗。他在一马公司事务上受到他的官员误导,并被高盛集团和阿布达比的阿尔巴投资公司欺骗。”
“有鉴于此,我个人的观点是那些数十亿令吉的亏损并非是纳吉的过犯,换句话说,他并不是策划者。”
难道这一切的说法是纳吉告诉再益的,还有身为首相的他并非是一马公司丑闻主谋的说词,否则,再益怎么会有这样的结论呢?
爆发至今已有十年的一马公司丑闻里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纳吉不曾就一马公司丑闻谴责刘特佐或任何人。
就连巫统和国阵领袖也从来没有谴责一马公司丑闻,尽管它曾经被美国前总检察长形容为“窃国罪行最恶劣的案例”。
纳吉和巫统及国阵过去纳吉掌政时期和现在的领袖,是否可以解释为何他们不曾谴责一马公司,尽管这宗丑闻正是全世界将马来西亚视为贼狼当道国家的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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