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星期一提问过,前总检察长莫哈末阿班迪是否能够针对他被指为马来西亚史上最差劲的总检察长提出辩解。
昨天,我则问说他是否能够归还他在与政府针对他的诉讼达成和解中所获取的数百万令吉。他之前因着被革除总检察长职位而起诉政府。我也要求他解释他究竟是按照什么“法律,伦理和金钱理据”来成为刘特佐的代表律师。后者正是巨型的数十亿美元的一马公司金融丑闻的其中一名主犯。
阿班迪丝毫没有答复我,自从阿兹玛于上周四针对他起诉我的毁谤官司做出100页长的判决后,阿班迪就一直保持沉默。
我已经呈上通知准备在明天向首相提出部长提问。我要首相公布政府与前总检察长阿班迪和解,以及马哈迪医生于2018年5月革除他的总检察长职位的详情,还有阿班迪在一马公司丑闻中成为刘特佐的代表律师的做法到底是否恰当。
阿班迪起诉政府不当革除他的职位,并宣称他有权索取超过223万令吉的赔偿,这包括了从2018年7月27日到2021年7月26日的身为总检察长的总额为128万5213令吉68分的薪酬损失(或相等于36个月/3年的每月3万5700令吉的薪酬)。
难道马来西亚纳税人要在2018年7月到2021年7月为两名总检察长的薪酬买单?
在这样的情况下,阿班迪还代表身负一马公司丑闻恶名的刘特佐是否正确,恰当和符合伦理?
我期望明天可以在国会得到一些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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