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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州务大臣在5月7日召开州议会——联邦法院指州议长无权发出禁令的裁决是无效的

随着联邦法院五司昨天裁决,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没有权力对篡夺政权的非法州务大臣赞比里及其6名行政议员发出州议会禁足令,赞比里现在正寻求在5月7日召开州议会会议。

不过,联邦法院昨天的裁决是无效的。

首先,这并不是州议长向赞比里及其6名行政议员发出禁足令,而是州议会特权委员会于2月18日所作的决定。

联邦法院撤销所谓州议长所发出的禁足令,其实是在撤销一项根本不存在的禁令,因为该项2月18日的禁足令是由特权委员会发出的。

由于赞比里及其6名行政议员起诉错误的一方,结果导致联邦法院向错误的一方下判决。

第二,联邦法院的裁决是严重违反了三权分立的大原则,即行政、立法及司法机构承认及尊重彼此的权限,不得越权干预。

立法及司法机构有权力惩处任何藐视及不服从议决的一方。

马来西亚如今是否在见证着,立法机构(无论是国会或州议会)向司法机构发出藐视禁令,而司法机构也反过来向立法机构发出藐视禁令,就因为在同一个议题上出现判决的冲突——就像发生在一些国家,不了解也不准备谨慎尊重三权分立的大原则?

若这种不幸的情况发生了,这将引发另一场对司法的信心危机——这对国家机关重建竞争力、专业及廉正的国家及国际信心将带来一个极大的伤害,特别是当马来西亚司法过去遭受长达20年的“黑暗期”,如今尚未完全恢复。

不民主、不道德、非法及违宪夺取霹雳州政权的危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别再牵扯更多的国家机关,让马来西亚国民能够团结一致面对本世纪最严重的全球经济危机。

解决霹雳州政治及宪制僵局的最公平及最民主方式就是解散州议会,还政于民,让霹雳州人民选出一个他们要的政府,而不是继续用各种手段试图合法化他们骑劫霹雳州人民的政治权力。

赞比里应该彻底认知到国阵已输掉武吉甘当补选,并同意立即解散州议会,以便举行新一届州选举,而不是试图在5月7日召开州议会,因为这将导致霹雳州宪政危机进一步升温至另一个新的对抗局面!

Posted in 人民联盟, 宪法, 霹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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