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给马来西亚公众一个信息——我的媒体文告反映的是我的政治观点,与行动党领导层无关,因为我已退出政坛的竞逐,不再处于政治前线。
我了解部分马来西亚人对我于星期日发布的文告感到恐惧。我在文告中说,为了国家利益而不是为了分得一马公司的部分财富,我愿意与纳吉合作,但首先他必须谴责一马公司丑闻,并宣布他反对马来西亚成为盗贼统治国家的立场。
我可以理解马来西亚人的反应。他们认为纳吉是邪恶的化身,给马来西亚带来了盗贼统治的恶名。
可是,“羞啥呢,我的老板”现象证明,尽管有着一马公司丑闻,许多马来西亚人仍推崇纳吉。
如果我们能让在“羞啥呢,我的老板”现象中仍然崇拜纳吉的马来西亚人意识到腐败和一马公司金融丑闻是对国家和马来西亚人的罪行;如果我们让纳吉亲自谴责一马公司丑闻是腐败和对马来西亚的罪行,这努力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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