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黄英贤没有移居澳大利亚,并于2001年放弃她的马来西亚公民身份而获得澳大利亚国籍,她可能出任马来西亚外交部长吗?答案是否定的。
一个人可以成为另一个国家的外交部长,但如果他当初没有放弃马来西亚公民身份,就不能成为马来西亚的外交部长或任何内阁部长。这是谁的损失?
答案很明显,这就是为什么马来西亚人必须思考过去65年“马来西亚的国家建设到底出了什么差错”。我们未能实现国父姑阿都拉曼的愿景,即让我国成为“在动荡不安的世界中的一盏明灯”。我们未能实现2020年宏愿阐明的马来西亚国族和发达国家愿景。我们未能实现国家廉正大蓝图定下于2008年跻身世界最廉洁前30名国家之列的目标。我们未能实现教育大蓝图的目标,使马来西亚于2025年的国际教育水准,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并跻身全球顶层三分之一国家之列。
在1970年之前,黄英贤有可能立志成为未来的马来西亚外交部长。可是在1970年之后,超过100万各种族中最优秀和最聪明的马来西亚人,加入了第一波马来西亚移民潮,使世界各地的其他国家都变得伟大,而不是让马来西亚变得伟大!
马来西亚建国的过程出了什么差错?
从1970年到现在,我们的国民人均收入增加了30倍,但在此期间,我们的腐败和金融丑闻增加了63,000倍以上。例如从1979年1亿令吉的人民银行丑闻,到1983年25亿令吉的马来西亚土著金融(BMF)丑闻,再到过去十年420亿令吉的一马公司丑闻。
半个多世纪以来,马来西亚输给了台湾、韩国、新加坡、香港和越南。
到了2030年,我们会不会在年度透明国际贪污印象指数中输给中国和印尼?
在经济发展方面,在马来西亚建国百年之前,到了2040年或2050年,我们会不会输给更多国家,甚至输给印尼和菲律宾?
我们能否回归马来西亚宪法和国家原则中列明的建国政策和原则——君主立宪、议会民主、三权分立、法治、善政、公共廉正、尊重人权、讲求绩效、伊斯兰教作为官方宗教和所有其他宗教的信仰自由,以及建立源于我们的多元种族、语言、宗教和文化的国民团结,不会根据种族、宗教或区域区分一等和二等公民。
我们是否在1990年犯下错误,延续新经济政策中的腐败、滥用权力和背信弃义,而不是用基于需求的政策来取代它,不分种族、宗教或地区地向贫困宣战。由于这个错误,马来西亚以数十亿美元的庞大一马公司丑闻,成为“最恶劣的盗贼统治国家”。
根据1957年独立契约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唯有成为多元种族、语言、宗教和文化的国家,马来西亚才拥有未来。如果马来西亚只是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卡达山人或达雅人的土地,或是穆斯林、佛教徒、基督教徒、兴都教徒、锡克教徒或道教徒的国度,则没有未来。
这就是为什么马来西亚宪法规定,任何马来西亚人都可以成为马来西亚首相,而且这个职位不只属于马来人或穆斯林。
当然还有政治现实。即便在美国,黑人成为美国总统和印度人后裔成为副总统也花了200多年。
我不知道非马来人是否需要200年或更长时间才能成为马来西亚首相,但独立和马来西亚契约规定,无论国家的政治现实如何,任何马来西亚人都可以立志担任马来西亚最高的政治职位。
我们必须回到最前线,让马来西亚人以马来西亚人的身份为优先,而不是以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卡达山人或达雅人的身份为优先。
无论是在沙巴、砂拉越、槟城、柔佛、雪兰莪和马来西亚半岛任何的州属;无论是政党、非政府组织、青年团体和学生学会,“出了什么差错”是所有马来西亚人都应该问的问题。这问题攸关为何马来西亚在建国60年多的过程中,未能发挥她成为世界一流大国的潜力,以及我们前进的方向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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