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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让依斯迈沙比里在他就任为首相一百天后即11月28日针对马来西亚的人权提呈一份报告

今天是依斯迈沙比里就任为马来西亚首相的第六十天,他是在2021年8月21日由国家元首宣誓就职的。

在依斯迈担任首相的第五十五天,马来西亚被选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在依斯迈上任的第五十九天,美妆企业家诺莎扎证实她已经永久迁移到澳洲,她表示她对身处马来西亚感到没有安全感,她陷入一起针对她三年前在宗教活动上“穿戴女服”的伊斯兰法庭案件。

马来西亚人权的情况就是如此的矛盾!

正如国际法律家委员会(ICJ)成员兼前任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所指出的,马来西亚第三度列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并不表示该理事会认可我们的人权纪录。

既然一个国家现有的人权纪录并非是获选成为人权理事会成员的先决条件,所以依斯迈所宣称的“马来西亚成功列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个伟大成就,和对人权状况的肯定”是误导性的言论。

既然依斯迈承诺会与联合国成员国紧密合作推动普世人权宣言所阐述的全球人权议程,那么就让他在就任为首相一百天后即11月28日针对人权议题提呈一份报告。

他应该先阐明马来西亚宪法第5至第13条款里所列名的基本权力目前的人权状况,还有他的政府要如何让人权“成为我们努力的中心”,以创造一个“可持续及包容性的后新冠肺炎瘟疫复苏时期”。

这样他的政府对人权的维护才能在国内和国际上受到监督。

过去的两年乃是人权在国家的六十历史上最恶劣的两年,极端分子和偏狭的种族及宗教论述肆虐。

将马来西亚建立成一个团结的多元化国家和促进“兼容并蓄”的国家原则的基本国家建设原则已经形同遗忘和被抛弃,所以依斯迈沙比里在首相任期内必须完成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学府、大学、公共服务界和马来西亚国民生活的所有层面中,恢复国家原则的崇高地位。

依斯迈沙比里政府是否有决心实现这些“兼容并蓄”的目标?

依斯迈沙比里应该在他的上任一百天人权报告里说清楚,他的政府有意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有哪些。

依斯迈沙比里政府必须回应许多还没有处理完毕的人权议题,并表明会采取什么行动来解决它们,比如赵明福和阿旦图亚的死亡案件、许景裕牧师和社会运动份子阿姆里的失踪案,以及印迪拉甘地已经长达12年没能让她的女儿回到她身边。

Posted in 人权, 依斯迈沙比里, 建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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