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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庭裁定,马来西亚母亲海外产子,孩子可依法享有大马公民权。呼吁反对政府上诉此项裁决的部长们于本周内阁会议时,共同提出撤销政府上诉的问题

高等法庭裁定,马来西亚母亲海外产子,孩子可依法享有大马公民权。我谨此呼吁反对政府上诉此项裁决的部长们于本周内阁会议时,共同提出撤销政府上诉的问题。

目前为止,至少有三位联邦部长表示支持高等法庭的裁决,即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丽娜哈伦和种植及原产业部长祖莱达。

没有有其他内阁部长支持高等法庭的裁决了吗?例如: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南茜苏克利、高等教育部长诺莱妮和国家团结部长哈莉玛。

旺朱乃迪、丽娜哈仑和祖莱达应该在本周的内阁会议上共同提出撤销政府上诉的问题,并在内阁会议前就该问题争取其他部长的支持。

这足以测试他们在多大程度上支持高等法院对于马来西亚母亲在海外产子,孩子可依法享有大马公民权的裁决。

Posted in 人权,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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