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马来西亚是OIC唯一一个庆祝四大宗教的节庆的成员国,这让它特别适合在族群、宗教、文化和文明间的对话、理解、包容及和谐上成为世界的楷模

马来西亚的佛教徒会在明天庆祝卫塞节,纪念释迦摩尼佛祖的诞辰、悟道和涅槃。

我们也要记得马来西亚乃是伊斯兰合作组织(OIC)唯一一个以公共假日的形式庆祝四大宗教——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和兴都教——的节庆的成员国,这让马来西亚特别适合在族群、宗教、文化和文明间的对话、理解、包容及和谐上成为世界的楷模。

眼下的疑问是国盟尤其是伊斯兰党,透过它所掌控的三个州政府是否支持让马来西亚在族群、宗教、文化和文明间的对话、理解、包容及和谐上成为世界的楷模的国家使命。

我深信如果伊斯兰党还在拿督聂阿兹的领导下,它会毫不犹豫地支持让马来西亚在族群、宗教、文化和文明间的对话、理解、包容及和谐上成为世界的楷模的国家使命。
Continued…

Posted in 宗教, 文化.


马来西亚务必要在年度发布的TI CPI里重夺OIC表现最好成员国的地位

马来西亚初期在于1995年开始的透明国际(TI)贪污印象指数(CPI)里是伊斯兰合作组织(OIC)表现最好的成员国。

从1995至2000年,马来西亚在TI CPI里的OIC表现最好成员国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然后在2001年,突尼西亚打败了马来西亚,该国的排名和分数(满分10分)分别是第31位和5.3分;而马来西亚排在第36位、分数5分,居于马来西亚之下的则是约旦(第37位、4.9分)

然而在2003年,马来西亚却停滞不前和退步:我们的排名在138个国家当中位居第37名,分数5.2分(与阿联酋同分)。但我们却落后于阿曼(第26位、6.3分)、巴林(第27位、6.1分)、卡达尔(第32位、5.6分)和科威特(第35位、5.3分)。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是以上四个中东国家被纳入TI CPI评量的第一年。
Continued…

Posted in 贪污.


马来西亚成为展示如何从“官方机密”国家过渡到“信息自由”国家的世界典范

大约44年前,我于1979年10月16日代表民主行动党在国会提出动议,提出名为“信息自由法”的私人法案,以确保政府的开放,并防止保护低效率 ,行政失当甚至渎职和腐败的政府信息法。

我提出这项动议是因为我坚信,如果马来西亚要拥有有意义的议会民主制,我们就必须建立更加开放的政府,尊重和维护公民对于影响国家和人民的所有事务的基本知情权。

我明确表示,民主行动党承认有一些合理的秘密需要通过刑事处罚来保护,例如涉及国家安全、国防、维护治安、个人信息等的事项。

1978年,我因揭露以1亿6600万令吉采购四艘瑞典制造的SPIC A-M级快速攻击艇所涉及的过度支出,而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下被起诉五项罪名和定罪。该采购的数额最终减至1亿5700万令吉,节省了900万令吉。
Continued…

Posted in 官方机密法令.


消除马来西亚的赤贫可以使我国为世界树立第六个典范

第10任首相安华在亚罗士打的门户开放活动上表示,政府希望彻底消除我国的赤贫,他称赤贫对于一个拥有丰富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的国家来说是可耻的。

这可能是马来西亚可以为世界树立的十个典范的其中一个方式。

我提出了马来西亚可以为世界树立典范的五种方式——在五个领域成为世界典范,即:

  • 跨种族、宗教、文化和文明的对话、谅解、宽容与和谐;
  • 跻身打击腐败努力得到认可的前30个国家之列;
  • 善治;
  • 法治;
  • 为世界树立如何在信息技术时代打击社交媒体上散播的谎言、谬误和假新闻的典范。

Continued…

Posted in 吉兰丹, 槟城.


马来西亚可以在五个方面实现东姑阿都拉曼要国家成为世界的楷模的抱负

我相信马来西亚可以在以下五个方面成为世界的楷模,进而实现国父东姑阿都拉曼要国家成为“饱经忧患的世界的一盏明灯”的抱负:

  • 在族群、宗教、文化和文明间的对话、理解、包容及和谐。
  • 成为世界上头30个在肃贪方面倍受肯定的国家之一。
  • 在良好施政方面。
  • 在法治方面。
  • 在资讯科技时代对抗由社交媒体所产生的谎言、虚假和假新闻上成为世界的楷模。

Continued…

Posted in 建国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