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昨晚警告将对9个州采取法律行动,因为它们拒绝遵守有条件行管令。这证明我们缺乏“全政府”方案,而各自为政又杂乱无章的退场计划多么令人遗憾。
国际贸易与工业部高级部长阿兹敏昨晚发出的警告,无疑是往伤口上撒盐。他本来应该与各州首席部长和州务大臣开会,对如何通过有条件行管令逐步恢复经济达成共识。
显而易见,阿兹敏不懂马来西亚宪法。他应该留意联邦与州关系国会遴选委员会主席哈山卡林的声明。哈山卡林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9附表,联邦和州政府有共同管辖卫生事务的权力。
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的事务都列在共同列表里,这意味着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这些事务上共同拥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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