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日前对外确认,他们正在清查砂拉越首席部长泰益玛目涉嫌伐木贪污弊案一事。
反贪污委员会主席阿布卡辛两天前对外确认,他们正就搜集此案之证据。所谓“搜集证据”是否无异于根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所展开的调查,还是可以外包给其他研究组织的行动?
尽管阿布卡辛的说法相比他两个月前的缄默已是一大进展,但砂拉越人民与马来西亚人都应该有权清楚、肯定的知道,反贪污委员会究竟要不要开档调查这宗砂州首长涉及的重大弊案。
反贪污委员会是何时开始调查泰益(这可不同於搜集证据)?还有,为何反贪污委员会要等到瑞士联邦总统卡米瑞(Micheline Calmy-Rey),将泰益存放於瑞士的资产详情交给瑞士金融市场监管机构Finma,产生国际压力之後才展开调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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