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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直辖区回教家庭法律修正法案 — 应停止提呈最高元首御准,并送回国会修正具争议性条款。

2005年直辖区回教法律修正法案应停止提呈最高元首御准,并将它送回国会修正其中5项进一步破坏回教女性地位及家庭架构的具争议性条款。

虽然妇女社会部长拿督斯里莎丽扎重申,她将会见回教发展局,确保上述法案获得修正,但这不是这项明显存有缺陷的法案应先加以通过,然后再修正的理由。

沙丽扎曾说,其部门差不多反对该法案中的所有条款,比非政府组织提呈给她的备忘录中提出的更多,以及内阁在8月17日已经有条件的批准提呈该项修正案。内阁决定,在它成为法律后,回教发展局必须马上采取所需步骤修正所有具歧视性的条款。

这是最不负责任的立法方式。若非性别平等联合行动组织(JAGGE)的运动及在上议院辩论的两天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抗议有关5项具争议性条款进一步破坏回教女性地位及家庭架构,导致12月女性上议员团结一致抗议,该法案早已在上议院顺利通过,即如它在9月26日在下议院通过那般。

目前急需答案的问题是,为何该法案在9月22日及26日被辩论时,巫统及国阵女性国会议员全力支持它。为何沙丽扎不?报她的部门反对的条款比“比非政府组织的多”,以让她们可以表示反对,而非全力支持?

其实,在9月的两天辩论中的焦点在于修正之后,是否将使回教徒丈夫在行使多妻权利时较为困难,而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回教姐妹被点名抨击发扬性别平等的“西方概念”。

反对将进一步破坏回教女性地位及家庭架构的上述修正案的国会议员,只有行动党的3名女性国会议员,即郭表沁(士布爹)、冯宝君(华都牙也)及章瑛(大山脚)。

郭素沁及冯宝君甚至在法案提出2读的政策性及委员会阶段辩论时,特别提出保护女性回教徒地位及家庭架构的建议。

国会在9月22日及26日辩论有关法案的记录值得全体大马人研究。

2005年直辖区回教家庭法律修正法案争议令第11届国会的第2年以变质告终,突出了如果大马要拥有第1世界国会,仍有很长远的路要走。

首相署部长丹斯里纳兹里发出的上议员“可以自由辩论及畅所欲言,但在投票时,必须根据指示”的指示,总结出大马国会问题的?结,国阵的国会议员即使强烈反对任何法案,他们都不可以弃权不投票。

2005年直辖区回教家庭法律修正法案于9月21日提呈国会首读,并于隔天就辩论。

这违反了纳兹里在2004年4月第11届国会开幕时许下的充诺,他当时说,国会议员在辩论前,将获得充裕时间研究。

随着上述法案的争议出现,国人有权质问,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上台两年后,大马的国会到底是向第1世界国会目标迈进,或是在倒退。

要挽回国会及行政当局这不光彩立法一幕失去的?面,唯一的途径是内阁在明年首次会议时,建议停止将上述修正案提呈最高元御准,而将它退回国会上、下议院重作考虑及修正,以保护回教女性地位及家庭架构。

Posted in 事件, 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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