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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化-不只是弱点,而且是乖离,甚至背叛。

第2财长诺莫哈末耶谷昨天在国会承认政府私营化计划中存有弱点。我必须纠正他的说法,因为私营化不只存有弱点,而且还有乖离,甚至背叛行为。

在他总结附加预算案(2005)辩论时,他置疑我指由於政府不允许大道特许经营财团调高过路费,而在过去20年里总共赔偿了385亿元的数字,他说实际上的数额较低,我因此打插他的演词。

我指出,这385亿元数字不是我凭空捏造的,而是我引据工程部长三美威鲁的数字。我向国会出示今年9月23日的星报,它以“政府付出385亿元给大道经营者”为标题,而作出以下的报导:

“吉隆坡讯:工程部长三美威鲁说,政府在过去20年来,已经付出385亿元给大道经营公司,以作为他们不获允调高过路费的赔偿。他说,其中的17位6千万元是以现金方式付出,而余额则以其他方式,如豁免政府支持的贷款利息、税务豁免及延长收费期限。”

针对同样的问题,两名部长在国会提供两个不同的数据,令我非常惊愕,第财长说有关385亿元“不很正确”。我促他在未来几天内,提供正确的数据。

我在打插时,也指出以下几点:

第1,诺莫哈末宣称,政府体恤人民,要大家不必负担较高过路费而不批准有关调整。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因为最终的分析,政府并非存有慈悲心,因为这385亿元是来自国库,这些钱皆是纳税人的钱!第2,这是政府,尤其是负责工程部的部长(如担任26年部长期间,有20年是领导工程部的三美)极为不负责任与疏於职守,使国人承受这种重担。譬如,南北大道的经营公司PLUS甚至还达到生命周期的半途,因为有关合约从原本的25年延长至50年。如果人民必须通过政府在过去20年?付出385亿元作为赔偿金,到了30或40年后,赔偿数额可能会高达数千亿元,因为南北大道的合约到了2038年才到期。

第3,结束所有大道特许经营及私营化的合约神秘文化,以配合首相要建立一个开明与负责任政府的誓言。大马人民有权知道合约的内容,以确定大家及后代的权利,是否获得适当保障,还是已被出卖掉。

第4,成立有关私营化的国会遴选委员会,以检讨所有大道的私营化合约,以搜出它们的弱点、乖离及背叛,防止国人世世代代的权益,不因剥削性、一面倒及不公平的私营化计划而被典当掉。

虽然诺莫哈末认同,政府在将来处理大道私营化时需要“较尖的笔”,这项保证不能使人满意,而且也不足够。

虽然阿都拉上台已有2年,而且当初曾誓言要建立一个开明、负责、透明化及亲民的政府,但政府的承诺仍旧停留在口头阶段而已。

因此,即使像诺莫哈末这种技术官僚,而非像内阁中一般的政客,他也无法提供所需的领导来改革及良好施政,以正面答覆两项建议,即掀开大道私营化合约的神秘面纱,及成立各党国会遴选委员会来检讨过去及监督将来的私营化计划。

在阿都拉下个月出任首相2?年时,迈向政府改革的首个严肃步骤仍然必须作出。

Posted in 国会, 私营化.


3 Respo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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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abicina says

    sekarang pakai Umno baru atau Umno lama? jika pakai lama punya, semua haram. jika pakai yang baru, since umno pun sudah haram, constitution juga haram. under which law new umno was registered? sampai sekarang, semua Barisan Nasional hanya satu “TRANSITIONAL REGIME”. tiada hak memerintah lagi.

  2. nabicina says

    因无正福故,才搞私营化,能假公济私,一针两头尖.

    是过渡政权,才如此无能,反对党不明,依样画胡芦。

  3. nabicina says

    合约作废适当该

    大道私营岂问公

    以私废公必终败

    国阵政府早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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