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国在1957年取得独立,并在1963年成立马来西亚,我们在1957年的“马来亚独立宣言”和1963年的“马来西亚宣言”中表达了国家的愿景。
马来西亚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呼吁国内的每一个人“用劳力和脑力工作和奋斗,以创造一个受到正义和自由理想启发的新国家,——成为混乱和纷扰世界中的一盏明灯”。
马来亚独立宣言和马来西亚宣言概述了追求卓越、正义、诚信、仁慈和自由的马来西亚的伟大梦想,承诺我们“永远是建立在自由和正义原则基础上的主权民主和独立的国家,永远追求人民的福祉和幸福,并维护所有国民的公正和平”。
我们是否在过去60年实现了我们的马来西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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