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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亚陈的人身保护案正式解决后,她会不会再次被捕?

昨天晚上,在独立广场附近的拉惹路一角,由净选盟支持者举办的《雨中曲》游行后,我告诉净选盟的主席玛丽亚陈,她不得不感谢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拉萨,使她成为“即时女英雄”。

玛丽亚陈预计自己将被当局再次逮捕,但是她保证,这不会动摇她为马来西亚争取公平选举和民主,以及废除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的精神和承诺。

玛丽亚陈的人身保护案今天下午正式解决后,她会不会再次被捕?

首相和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立阿布峇卡应该保证,不会再逮捕玛丽亚陈,因为她被拘留了10天后才释放。

纳吉和卡立会这样保证吗?

我说过,玛丽亚陈的扣留符合三大意图——意图邪恶、意图报仇和意图报复。

如果玛丽亚陈再次被捕,那么有关当局的邪恶、报仇和报复的意图将是双倍的。

玛丽亚陈被释放是一个惊喜,特别是在今年巫统大会的前夕。

玛丽亚陈是因为她今天申请人身保护令而被释放,还是因为当局终于承认了,她不是恐怖份子(而国会在2012年明确保证,打击恐怖主义将是援引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的唯一理由)。此外,根据刑事法典第124C条文,她没有造成任何威胁,也没有从事任何损害议会民主的活动。

与其拘留和调查玛丽亚陈是否从事有害议会民主的活动,有关当局应该建议,玛丽亚陈被恰当地表彰,因为她参与保护和促进议会民主的活动,以确保选举公平、干净和民主。

然而,事情似乎不是这样的,如果考量了警方昨天的三个行动,即: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24C条文条文和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以进行破坏议会民主的活动之名,突袭搜查了位于八打灵再也的妇女团体雪兰莪社区醒觉组织(EMPOWER)的办公室;

警方在吉隆坡特维拉斯路警察局传召五名希望联盟的领导人,对净选盟5.0集会进行讯问,即希望联盟总秘书拿督赛夫丁以及希望联盟州议员:黄瑞林(雪兰莪适耕庄)、塞维尔(雪兰莪斯里安达拉斯)、诺蕾拉(槟城柏南地)和雪州公青团团长阿再尼占。

警方针对星期日在槟城广场的“释放玛丽亚陈”集会和11月21日在槟城因玛丽亚陈被扣留而举行的烛光声援会,调查半岛北部地区净选盟协调员兼槟州前任州行政议员杜乾焕博士。

我感到惊讶的是,当局似乎坚持甚至扩大调查,指称净选盟接受索罗斯和开放社会基金的资金。

我说过,假如玛丽亚陈要因为在2011年年中之前,从开放社会基金会收取从未用在任何净选盟集会上的小额资金,而在国安法下被扣留28天;那么首相纳吉理应要为收取源自外国的42亿令吉而被终生拘留。

玛丽亚陈在警方记录承认,净选盟曾经以一次性捐款的形式收到开放社会基金的资金。

无论如何,她否认自2011年年中以来从开放社会基金收到任何款项,开放社会基金的钱也从来没有用来资助净选盟的集会。

净选盟运动是由本地资助,资金也是完全透明的。

相比之下,纳吉不仅有26亿令吉,而是来自国外数个源头总额42亿令吉的资金,存入他个人银行账户里。

既然作为天文数字的42亿令吉,是净选盟在2011年年中之前从开放社会基金会所收取的小额数目的大约5万倍,那么纳吉的扣留期是否也应该比在国安法下被扣留的玛丽亚陈长5万倍呢?这意味着纳吉将会被终生扣留。

现在理性和良知是否将凌驾于人造的成长氛围,因为这样的氛围已经让叛国者在国内偷偷滋长蔓延?

Posted in 净选盟, 纳吉,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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