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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袖强和廖中莱应该要解释他们是否已经允诺马华和民政党部长及国会议员将会支持哈迪的私人法案,假如巫统将它接手过来成为政府法案

马华喉舌《星报》在上周四利用它的整个头版封面来刊登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并配以“对哈迪法案说坚定的‘’不”的头版标题,然后还刊登来自5个国阵政党,即马华公会、民政党、国大党、土保党和沙巴团结党的领袖的言论和图片:

“底线就是马华将会反对。我们是不会支持来自在野党的法案,尤其是来自伊斯兰党的。这个国家绝不可以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我们不可以接受也不会对这坐视不理。”——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

“我们依然还是反对哈迪的法案。拥有两个不同的司法体系….不单将会制造混乱和为投机分子打造环境,也将会把国家撕裂。”——民政党主席拿督斯里马袖强

“国大党坚决的反对哈迪的法案。我们需要一个恰当的对话来聆听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国会议员的看法。我们不要两个自相矛盾的司法体系。联邦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国大党署理主席S. K. 德凡玛尼

但在国会于星期四早上复会前却发生了一些事,这预计将会在接下来数个月内引发一连串的事件导致民政党、马华和国大党的部长和领袖开始要“食言”。

当哈迪在星期四早上在国会修改他的私人动议和法案时,马袖强和廖中莱都在场,而他们似乎已经预先知道哈迪修改的内容,他们也同意哈迪的修改。

有鉴于此,我呼吁马袖强和廖中莱,以及国阵其他政党的领袖,清楚及毫不含糊地解释他们是否真的已经同意支持哈迪修改过的私人动议,只要巫统在3月的国会会期将哈迪的私人动议和法案接手过来成为政府法案。这意味着哈迪的私人动议和法案将会从国会议程中消失。

民政党、马华、国大党以及沙巴/砂拉越国阵政党似乎在明白“国阵共识”的意思上存有问题——它的意思就是所有国阵成员党都必须集体同意的决策,而不是巫统霸权所施加的。

就让马袖强、廖中莱和国阵其他政党的领袖来证实或否认他们已经同意和授权巫统接手哈迪的私人动议,还有他们的国会议员将会在国会投票支持它,只要哈迪的私人动议是被国阵政府的政府法案所取代!

【于2016年11月27日(星期日)晚上9时在欢庆安顺民主行动党成立50周年的安顺民主行动党区部晚宴上的演讲(二)】

Posted in 国会, 巫统, 民政党, 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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