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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班迪卡怂恿警方调查三位内阁前部长有关他们在国会里发表的关于一马发展公司的演说,他是不是触犯了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即破坏国会民主?

在昨天的2017年财政预算辩论总结时,我询问了第二财长拿督佐哈里关于三名内阁前部长,即巴莪国会议员兼前副首相丹斯理慕尤丁、仙本那国会议员兼乡村与区域发展部前部长拿督斯里沙菲益,和打扪国会议员兼前任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胡斯尼,在国会里参与财政预算辩论时,是不是及怎样违反了内阁保密誓言。

佐哈里无法给出一个令人信服并易懂的答复。

事实上,我询问了佐哈里,为什么他不敢在国会里再次说出他在国会议会厅外说过的话——国会议员和前内阁部长如胡斯尼在国会里针对一马发展公司提出了疑问,并不是不对的行为。

我没能从佐哈里那里获得答复。

尽管必须为2017年财政预算案演词做最后答复的第二财政部长,没有察觉那三名内阁前部长违反了内阁保密誓言,国会议长丹斯里班迪卡看起来比佐哈里更了解关于一马发展公司的内阁秘密,从而在10月27日,即上周四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了一则文告,说明这三名内阁前部长在辩论2017年的财政预算时,也许违反了内阁保密誓言。

这使许多律师和法学教授感到震惊,包括了服务期最长久的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从1980年到1993年,他一共在位13年,他也表现出了自己的吃惊,并质疑下议院议长怎么知道那三名内阁前部长在辩论财政预算案时,因提出关于一马发展公司的课题而泄露了政府机密。

阿布达立感到讶异,班迪卡作为立法机关的首领,怎么会知道内阁曾经讨论一马发展公司这个课题?此外,他怎么知道哪些讨论内容是属于机密信息?

阿布达立询问,是不是有人把此事告诉国会议长?如果是这样,国会议长应该向警方举报那个向他透露信息的人。

然而,最重要的问题是,班迪卡怂恿警方调查三位内阁前部长在国会里发表的关于一马发展公司的演说,他是不是触犯了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即做出破坏国会民主的举动 ,尤其警方看来经常使用此刑事法典对付所有的人,包括大学生以及和平地批评今日政府的人。

作为我国服务期限最长的国会议员,我刚计算并得知,与敦马哈迪为期34年的国会议员生涯相较起来,我身为国会议员已有43年。在我国接近60年的历史内,此时国会和国会议员的国会特权和免控权面对了行政机关最严重的侵犯。

在这个关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原则的宪政危机里,国会和国会议员的国会特权受到了行政机关最严重的侵犯。警方召见并调查国会议员,例如基于在国会里关于一马发展公司的发言而召见和调查那三名内阁前部长,这时国会议长理应站在最前线,捍卫国会和国会议员们的国会特权和免控权。

然而,我们没有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班迪卡看来就是导致警方接获举报的导因,造成三名内阁前部长必须因为自己在国会里的演说而被召见并接受审问。

警方的行动是完全不可接受,也无法被容忍的,因为那三名内阁前部长根本没有触及四道特定的敏感课题而自动触犯煽动罪行。除了这四道特定的敏感课题,国会议员在国会里享有其他的自由言论。

在班迪卡提出三名内阁前部长也许违反了内阁保密誓言时,他也许触犯了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即做出破坏国会民主的举动。

巫统峇都加湾区部前副主席凯鲁丁根据刑事法典第124(B)条文,向警方举报班迪卡。

为什么针对三名内阁前部长的举报,警方马上采取了行动,而对于凯鲁丁针对国会议长在国会议会厅外所发表的媒体文告的举报,警方却毫无行动并且表现散漫?

马来西亚近来获得了许多世界“第一”,然而这些“第一”都没有丝毫值得骄傲的成分。

首先,马来西亚成了举世瞩目的“全球盗贼统治国家”。这也就是我在国会里提到的,马来西亚如今被三匪统领,即窃匪、盗匪和攫夺匪,而这番言论并没有遭受来自国阵的任何抗议或反对,无论是源自部长们或后座议员们。

对于第13届国会,这是永久的耻辱,因为没有人对马来西亚被冠以“全球盗贼统治”这不光彩的污名而感到羞愧和愤怒。最令人震惊的是,国会议员们竟投票支持“全球盗贼统治国家”的2017年财政预算案,或甚至弃权!

第二,当首相最近拜访中国并签署了总值1440亿令吉的交易,我们算是设置了一个世界纪录。

行动党最近被指控以令人惊异或超人的力量,“渗透”入马来政党,布置“代理”以便为行动党投标。我不知道行动党会不会被指控为首相访华期间签署的1440亿令吉交易的主谋。这就意味着行动党的“渗透”政策和活动已进入政府的极高政治阶层!

第三,最糟糕透顶的莫过于昨日国会的插曲——首相兼财政部长趁第二财长总结时,潜入国会大厦。纳吉作为财政部长理应做最后总结,可是他进入国会大厦而不进入国会议会。更糟糕的是,他没有进入国会议会厅参与2017年预算案的二读投票。

我不认为世界上任何国家的首相或财政部长会做出纳吉做的这种事。他是害怕进入国会议会厅会遭受嘘声,因为他是“全球盗贼统治国家”的首相兼财政部长?

然而,当国会议长面对行政机关的侵犯时,并不在最前线捍卫国会和国会议员的国会特权和免控权,这些事情都渐渐地变得不重要。国会议长不能让人看到他偏袒行政机关的越界行为,“煽动”人们向警方举报那三名在国会里发表演说的内阁前部长,唆使警方侵犯国会特权和免控权。

今天,国会议员和前国会议员(包括前部长们)的聚会,是要带出一个明确无误的信息。首先是给全国总警长,请他“放开”在国会里针对一马发展公司发言的国会议员们(包括三名内阁前部长),因为警方不该削弱宪法规定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重要原则。第二,提醒国会议长他该扮演的角色是在面对行政机关的侵犯时,应站在最前线捍卫国会和国会特权及免控权,而不是越界站到行政机关的那一边去。

【于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在国会简报室和国会议员以及前国会议员(包括前部长们)针对如何捍卫国会和国会议员特权所举办的会议上所发表的演讲】

Posted in 国会, 宪法, 警察,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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