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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政府终于承认“马来西亚一号官员”就是纳吉,那么接下来有什么措施来维护国家及首相的好名声和声誉呢?

国阵策略通讯主任兼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都拉曼达兰在和英国国家广播公司(BBC)所做的访谈中承认美国司法部针对一马公司和马来西亚的史上最庞大的窃盗政治行动中所提及的“马来西亚一号官员”(“MO1”)就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这个举动,是否是一项计划好及刻意的举动,并且获得纳吉本人和内阁部长的核准及授权呢,还是它是不经授权、无意的及纯粹是普遍见于政府领袖的“傲慢”举动,他们变得“不可批评”及不会犯错的,但即使他们犯错也可以不需担责和逍遥法外,马来西亚人似乎对他们只能无计可施?

阿都拉曼昨晚针对他的BBC访谈发出一份解释声明的举措,显示出他有关“MO1”正是纳吉的承认可能已经让政府领导层和内阁惊讶,尽管我们无从得知阿都拉曼的承认是否也让首相本人惊讶。

这是一名部长在和电子媒体进行访谈后得发出一份书面解释声明的其中一次罕有案例。

阿都拉曼在坚持他所说的和承认的“MO1”正是纳吉以及“只有傻子才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内阁里究竟有多少“傻子”,还有拿督刘胜权是否是其中一名傻子呢)的同时,也被迫透过表明“被民事诉讼案点名为检控对象和单纯被调查行动提及的分别是黑白分明的”来向纳吉表达他的忠诚。

阿都拉曼有关被民事诉讼案点名为检控对象和单纯被调查行动提及的分别是“黑白分明”的宣称是大错特错的,实际上两者的分别是比较繁琐的,这是“针对物件”(in rem)的民事行动和“针对各别人士”(in personam)的民事行动的分别。

被美国司法部诉讼案点名的五位人士——刘特佐、拉惹沙里尔阿兹、陈金隆、卡德姆阿都拉阿尔库拜西(Khadem Abdullah AL-QUBAISI)和莫哈末阿末巴达维阿尔胡赛尼(Mohamed Ahmed Badawy AL-HUSSEINY)——和以代号提及的四位人士,即“马来西亚一号官员”、“一马公司一号官员”、“一马公司二号官员”以及“一马公司三号官员”之间的分别是非常简单和直接的:美国司法部的诉讼是一项“针对物件的民事行动”,以充公主要座落但不局限于美国的资产,这些资产是从一系列源自偷盗、侵吞、挪用和用在洗钱的35亿美元的一马公司资金的国际阴谋的犯罪行为得来的。这不是一项“针对各别人士的行动”。

在元首陛下政府的一名部长还没有让自己出更大的丑之前,我会劝告阿都拉曼要求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阿里为他简略的解释“针对物件”的行动以及“针对各别人士”的行动,还有民事行动和刑事行动之间的分别。

阿都拉曼明显的看起来并没有意识到即便美国司法部诉讼案已经展开六个星期了,但它并没有排除刑事行动,因为充公行动只是防范相关资产逐渐被消耗掉的第一个步骤而已。

在充公行动之上,刑事诉讼应该会展开来提控那些涉嫌从一马公司挪用资金并在美国和其他地方把这些资金用在洗钱的人士。

但马来西亚人还是必须要感谢阿都拉曼使用“黑白分明”这样的说法,他的这个类比其实是非常适宜的,因为他已经在无意中点出一马公司丑闻最重要的方面——由首相、他的内阁以及政府高级领导层所领导的马来西亚政府没能区分黑与白、对与错的分别,因为整个马来西亚政府领导层已经丧失道德准则,甚至来到一个地步它会对马来西亚被国际严正谴责为即时的环球窃盗国家抱持漠不关心的态度!

纳吉已经坚定地否认他在一马公司丑闻中有犯下任何过错。

即使不去看有关横跨约十个国家的国际阴谋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的丑陋揭示,以及美国司法部有关这个金融不当行为指控的令人震惊的内容、规模和延展程度,马来西亚在纳吉执政下在国际上以成为即时的环球窃盗国家而声名狼藉的事实,对于马来西亚而言已经是极大的过错,因为这代表着在国家的59年历史上一位首相所能对马来西亚做出最大的伤害!

任何其他的马来西亚人倘若对马来西亚犯下如此严重的过错,甚至让国家被世界鄙视还有让马来西亚人身处国外时都抬不起头,这个人应该被终生监禁起来!

美国司法部的行动做出了两项严重的指控,第一项指控是马来西亚的“政府官员和他们的伙伴”,一些被特别点名,另一些则只以代号称呼,他们是一宗诈骗一马公司数十亿美元的国际阴谋的主动参与者和同谋;第二项指控则是马来西亚已经在一夕间成为一个环球窃盗国家。

即使马来西亚人不去判断如今被阿都拉曼承认为“MO1”的纳吉是否就是美国司法部诉状所详细描述的一马公司环球金融丑闻的首脑,国家的好名声和名誉也有必要受到即时的维护,透过洗脱马来西亚被国际严正谴责为即时的环球窃盗国家的污名。

国家利益和职责不容许针对洗除马来西亚背负的即时的环球窃盗国家的污名的具体及积极行动继续拖延下去。

这就是为什么既然政府已经正式承认“马来西亚一号官员”就是纳吉,虽然内阁理应在六周前当美国司法部的诉讼案于7月20日首度展开时就勇敢及坚定的做出这样的承认,但倘若内阁还不议决首相应该亲自向联合国大会发表演说以洗除马来西亚作为“环球窃盗国家”的污名,并让世界社会信服于马来西亚奉行公共诚信的决心,那么内阁就是极度的懦弱和不负责任。

所有爱国的马来西亚团体和人士都应该问纳吉是否有能力接受他这个执政时期所面对的最大挑战——向联合国大会发表演说,以洗脱马来西亚被国际严正谴责为环球窃盗国家的污名?

纳吉必须要把他的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下。

纳吉是否就是一马公司环球丑闻的“首脑”的真相还可以等候,但更重要的洗脱马来西亚被国际谴责为即时的环球窃盗国家的污名的国家利益却不能等候,它需要即时的行动。

就在政府终于承认“马来西亚一号官员”正是首相纳吉后,它接下来有什么措施来维护及挽救马来西亚在世界的好名声和声誉吗?

Posted in 纳吉, 贪污, 金融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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