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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阿班迪要人相信他的说法,那他必须拿出证据证明纳吉已经把6亿2000万美元归还给沙地阿拉伯王室,以及纳吉的26亿令吉捐款丑闻中剩余的4100万美元的下落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下午对于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阿里在26亿令吉“捐款”丑闻上,免除其任何罪行的指控一事感到欢迎,他说“这宗案件已经结案”,马来西亚是时候“向前迈进”。

就如纳吉在其2016年新年献词中宣称他的世界级两大丑闻(导致马来西亚在世界“2015年最糟糕贪污丑闻”中排在第三)已经获得解决而且不再是国家课题时,被证明已经犯错那样,当首相说他的世界级“两大丑闻”案件已经结案而国家必须“向前迈进”时,也是大错特错的。

我想不起国家历史上还有哪些案件会像纳吉的世界级两大丑闻般,总检察长的决定是如此备受瞩目,无论在本地或国际圈子都迎来怀疑的态度、愤怒和鄙视,就是阿班迪在昨天宣布,按照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针对汇入纳吉私人银行账户的26亿令吉政治献金和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的调查,纳吉不会被提控任何罪名。

如果说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公共评价和公信力在58年国家历史当中不曾跌至像昨天那样的谷底,并没有言过其实。

除了他这个令人质疑的决定,就是宣布纳吉在26亿令吉“捐款”丑闻及SRC国际公司汇入4200万令吉进入其私人银行帐目案件上是无罪,尽管在一个让人尴尬的“利益冲突”情况下有可能会出现瑕疵,阿班迪宣称纳吉已经归还6亿2000万美元给沙地王室(就是那个原捐献者),已经导致全国人对总检察长的公信度跌至最新低。

用最柔和的话来说,假如总检察长寄望马来西亚人可以毫无保留接纳他所说的26亿令吉是“沙地王室不出于任何考量所给予他(纳吉)的个人捐款”,以及纳吉已经在2013年8月归还6亿8千1百万美元(26亿令吉)中的6亿2千万美元,那么他简直是当马来西亚人是傻瓜和笨蛋。

让我来告诉阿班迪:假如阿班迪要人们相信他的说法,拿出证据来证明纳吉已经把6亿2000万美元归还给沙地阿拉伯王室,以及纳吉的26亿令吉捐款丑闻中剩余的4100万美元的下落。

还是阿班迪根本就没有以上两项事项的证据?如果这是属实的话,那么阿班迪作为总检察长的能力和专业精神就应该马上受到质疑!

纳吉非常天真的相信他的世界级两大丑闻案件已经结案,而国家也可以向前迈进。但事实上,他的26亿令吉“捐款”丑闻比从前变得更加庞大,因为总检察长在昨天的声明引发更多的问题,包括有关纳吉已经在2013年5月大选的两个月后将20亿3000万令吉归还给沙地王室说法的真确性。

自《华尔街日报》在去年7月2日揭露这宗丑闻的超过6个月以来,纳吉一直在国内和国际上因着他私人银行账户里的26亿令吉“捐款”而被批判和谴责。

纳吉是否是一名自虐狂,以致于他享受在这样针对他的形象和人格的鞭打呢?

纳吉为什么不透露他事实上已经在2013年5月大选的两个月后,将20亿3千万令吉归还给沙地王室呢?

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不曾知道有26亿令吉曾经存入纳吉的私人银行账户里,直至他于2015年7月28日被革除副首相职位后,他都不曾知道纳吉已经将20亿3000万令吉归还给沙地王室。

新任副首相拿督斯里扎希也不曾知道纳吉已经将20亿3000万令吉归还给沙地王室,因为当他在8月公开表示他曾经和来自“中东捐献者”的代表会面时(那位代表告诉他26亿令吉捐款是”表达对马来西亚打击恐怖主义的酬谢“),显然并没有提及这事。

早至2013年8月,都完全没有人提及20亿3千万令吉事实上已经归还给原捐献者!为什么呢?

我们在马来西亚的民主政府究竟怎样了,既然首相都不信任他过去和现任的副首相,早至2013年8月就不让他们知道他已经将20亿3000万令吉的捐款归还了?

首相和总检察长务必意识到纳吉在26亿令吉“捐款”丑闻上脱罪,并不是捍卫法治的标志,但却是标志着马来西亚法治的堕落和受到玷污。

总检察长在26亿令吉”捐款“和SRC国际公司丑闻上洗除首相任何罪名的令人震惊和荒谬的决议,并不是纳吉捐款丑闻事件的结束,它只是一个新篇章的开始。

马来西亚人仍然等候纳吉针对他的世界级两大丑闻做出全面和满意的交代。

他是否会在下个月召开一次国会特别会期,容许国会针对他就世界级两大丑闻所做出的全面和满意交代展开辩论,以向国家和世界展示马来西亚首相的诚信是没有理由可以受到质疑的?

【于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晚上9时在拉美士推介拉美士诚信党的座谈会上的演讲】

Posted in 国会, 宪法, 纳吉,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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