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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可以在2016年度预算案辩论上发言,我将会问纳吉是否有多过26亿令吉的“捐款”已经存入他的私人银行账户,如果是的话,那么“捐款”的最后总额是多少

我在星期天晚上在芙蓉的森美兰希望联盟的推介礼上说过,假如我没有被冻结议员资格长达六个月,我将会在2016年度预算案辩论时,劝告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将26亿令吉“捐款”归还给国库,作为解决26亿令吉“捐款”丑闻的一个方法。

但在我作出这样的建议之前,我会要求纳吉针对26亿令吉“捐款”的以下至少五个方面坦诚相告:

  1. 是否有多过26亿令吉的“捐款”已经存入他在大马银行的私人银行账户,如果有的话,在第13届大选前已经存入他的私人银行账户里的“捐款”总额是多少。
  2. 将数以亿计令吉存入纳吉私人银行账户以资助第13届大选竞选的“捐献者”是谁。
  3. 这笔“捐款”的外国和本地的来源的个别百分比和组成部分。
  4. 谁是纳吉私人账户里的数十亿“捐款”的接收者和受益人,尤其是那些目前在内阁和国会的,还有巫统/国阵在第13届大选的候选人。
  5. 他是否会为着调查的缘故呈上这笔“存款”和支付的金额的所有银行记录给公共账目委员会和总检察长。

假如我没有被冻结议员资格,我会在国会针对2016年度预算案的发言中,提醒纳吉他的前内阁同僚,即前国际贸易部长丹斯里拉菲达曾经公开说道,国家当前所面对的严重的信心危机和种族并没有关系,但它却和管治、透明化及诚信有关。

纳吉应该利用2016年度预算案来接纳马来统治者的劝告,后者在他们10月6日的史无前例的声明中呼吁一马公司的调查尽早完成,并采取“适当的严厉行动”对付所有的涉案者。

一马公司丑闻的调查非但没有快速的进行,马来西亚在国际上的声誉还更进一步受到玷污,当正规的国会程序在上周四被打断,好可以利用巫统/国阵在国会的多数优势冻结一名资深在野党国会议员的资格长达六个月,而他的“罪名”是说出全体有思想及爱国的马来西亚人的心声,那就是国会议长丹斯里班迪卡不应该阻止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剩余的成员进入国会,以及在公账会主席拿督诺查兹兰及另外三名公账会成员被升迁为部长和副部长后,终止公账会针对一马公司的调查,结果导致调查被过度拖延达三个月之久,而时间正是完成一马公司丑闻调查的关键。

这不是很奇怪吗,马来西亚人和世界正在愤怒于直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因着500亿令吉的一马公司和纳吉私人银行账户里的26亿令吉“捐款”这两大丑闻而受到惩处,但却有一名资深国会议员因着不同意议长以及说明议长没有权力终止公账会对一马公司丑闻的调查,而被冻结议员资格长达六个月?

虽然我不能参与在2016年度预算案的国会辩论中,来向纳吉提问上述的五道问题,但首相是否可以在11月16日的2016年度预算案的政策辩论的总结时回答这些问题,因为他应该是知道这些问题的?

我时常感到困惑,为什么纳吉,既然已经参政接近40年,也在不同时期担任州务大臣、内阁部长、副首相和六年的首相,竟然会没有意识到他在接收外国资金来资助国内的选举竞选上的误判的严重性。

民主行动党在过去50年中从来没有收取过任何外国人的一分钱,否则巫统/国阵就会猛烈攻击民主行动党,并指控我们是反国家甚至是叛国的,假如即使我们只是收取一小笔的外国资金。

26亿令吉(它也许会更多)是一个天文数字,事实上,它比在第13届大选时法定上可以在国阵所有的222名国会议席候选人及505名州议席候选人身上所花费的金额总数还要高出26倍。

法定上国会议席候选人所可以花费的最高金额是20万令吉,而州议席候选人则是10万令吉。

国阵/巫统在第13届大选时在法定上可以花费在所有222名国会议席候选人及505名州议席候选人的最高金额总数是9千490万令吉(其中所有国会议席候选人的最高金额经费占了4千440万令吉,而所有州议席候选人的最高金额经费则有5千50万令吉),这甚至都不到1亿令吉!

所以,纳吉私人银行账户里用来资助第13届大选竞选的26亿令吉,是比这个总数还要高出26倍。

如果纳吉私人银行账户里用来资助第13届大选竞选的捐款总数是多过26亿令吉的,那么这个比例会更大。

究竟有多少名部长、副部长及巫统/国阵国会议员受到纳吉私人银行账户里用来资助第13届大选竞选的这笔26亿令吉的外国资金的玷污呢?

前部长兼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丹斯里沙里尔曾经承认,他是其中一名这笔私人银行账户里用来资助第13届大选竞选的外国资金的收取人及受益者。

我要提醒所有部长、副部长及国会议员有关下议院常规第35(6)条文所规定的“议员不可在没有公布相关利益下针对任何与之有个人直接金钱利益关系的事务发言(除了宪法规定下的报酬事项)。”

我呼吁所有在上届大选曾经受益于这笔外国资金的部长、副部长及国会议员在本次的2016年度预算案辩论上坦诚相告,并交代他们得益于纳吉的“慷慨”的金额数目。

事实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查丽娜应该在国会提呈动议,因着我不同意议长终止公账会调查500亿令吉的一马公司丑闻及26亿令吉“捐款”丑闻的决议,而冻结我的议员资格长达六个月之前,在议会常规第35(6)条文下,交代她是否在26亿令吉“捐款”丑闻中有任何金钱利益关系。

阿查丽娜现在还不算太迟交代她是否在26亿令吉“捐款”丑闻中有任何金钱利益关系。

Posted in 国会, 纳吉, 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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