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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阿尼法认为沙巴人无资格担任首相,或者不准备在伊刑法前,捍卫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我可以把阿尼法名字从首相人选名单中剔除

如果阿尼法认为沙巴人无资格担任首相,或者不准备在伊刑法不适用在多元种族、宗教和文化的马来西亚条件前,捍卫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我可以把阿尼法名字从后国阵/民联时代的联邦政府联盟的新首相人选名单剔除。

很遗憾的是,阿尼法与其他国阵同僚一样,对我的建议只有肤浅的认知。或许阿尼法跟其他国阵领袖,患上懒惰阅读和不了解讨论及建议的病症。

否则,他一定知道我在1天前提出3名公正党领袖,有潜能为首相人选,如努鲁依莎、阿兹敏阿里和拉菲兹。

与上面的道理一样,我提出3个巫统议员,作为后国阵/民联时代的首相人选名单中的潜在人选,以组成“挽救马来西亚”联盟,捍卫宪法和法治精神。

我之前曾指出,如果国阵民联失去公众信任、可信度和合法性,马来西亚人想像所不能想象,超越现有朝野政治版图,开始设想后国阵/民联时代的新政治。

不幸的是,国阵和民联两个联盟在国家日常政治发展上,一直失去诚信,如下:

  • 伊党主席暨马江区国会议员哈迪阿旺,向136名穆斯林国会议员喊话,要求支持其伊刑法私人议员法案,是不顾和轻视民联共同政策纲领和共识,任何议员私人法案必须先带到民联领袖理事会讨论。
  • 尽管马华民政党魁声称纳吉将发出声明,宣布巫统。国阵反对哈迪私人议员法案,但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仍然面对“难产”声明的“阵痛”。

在这种情况下,马来西亚必须准备打破现有的1957年独立和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以来的政治模型,以设立一个新政治秩序。这代表巫统并不像以往一样,主导我国政坛,而首相人选不局限于半岛,也可以来自沙巴和砂拉越,或者是一名女性。

Posted in 人民联盟, 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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