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感谢戴夫的鼓励,有人陪伴追求马来西亚人之梦路途上,不会那么孤单

在追求马来西亚人之梦路途上,有人陪伴是件令人振奋。马来西亚之梦是所有不分种族、宗教、地域的马来西亚人,在共同国家宏愿和命运之下团结,建议一个更团结、民主、自由、公平、有竞争力和繁荣的国度。

戴夫安东尼(Dave Anthony)向我发表公开信总结时指出:”吉祥,你可能,甚至在行动党是个孤单的声音。不要紧,你已经踏前一步和让你的声音在所有马来西亚人耳中响起。你向我们投予救生绳,而我相信有足够的人会接受。马来西亚亟需像您这样的领袖。“

感谢戴夫,也向我投予救生绳!

上周开始,我所提出的论点只是个人意见,并非民主行动党的立场,因为该论点尚未在行动党决策会议上讨论。

自武吉免登行动党周年晚宴后的一星期内,我形容马来西亚政坛是”真空地带“(No man’s land),因此或许是时候成立一个“挽救马来西亚”联邦政府,涵盖准备好捍卫宪法和法治精神的国阵民联朝野的国会议员。

巫统政治盘算如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尔基尔,在2014年3月27日于国会宣布,联邦政府准备与吉兰丹伊党州政府合作,在州内落实伊刑法。这让国阵和民联双方受到前所未有的创伤。

后果是十分严重,甚至可能对双方都是无法逆转的伤害。

民联已经违背其共同政纲和共识,即没有任何一党或领袖有否决权。在巫统州议员支持下,丹州伊党在3月19日重新提呈《1993年丹州伊刑法法典》的修正案,而伊党主席暨马江国会议员哈迪在3月18日提呈伊刑法议员私人法案。

至今,行动党和公正党国会议员尚未看见哈迪私人议员法案,尽管哈迪和伊党同意民联领袖理事会在2月8日一致对《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修正案必须首先在民联领袖理事会商讨。

国阵和首相暨巫统/国阵主席拿督斯里纳吉,因无法在2015年3月20日对伊刑法发出声明,而继续面临第11天的“阵痛”。

前五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敦拉萨、敦胡先翁、敦马哈迪及敦阿都拉不会犹豫的重申及肯定的国阵建国核心价值,即伊刑法是违反马来西亚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更是不适宜落实在像马来西亚这样的多元种族及多元宗教的国家。

纳吉在第11天后,仍然无法发出清晰和明确声明,以重申和坚持国阵(前身联盟)的建国核心的“阵痛”,是马来西亚捍卫宪法和法律治国原则的一次大震动。

在这种状况下,我之前呼吁马来西亚人想像所不能想象,如果无法抢救国阵和民联,开始设想后国阵/民联时代的政治版图。

国阵是否能拯救其廉正、可信度和合法性?

可以。如果纳吉可以结束其拖延已久的“阵痛”,重申及肯定的国阵建国核心价值,即伊刑法是违反马来西亚宪法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更是不适宜落实在像马来西亚这样的多元种族及多元宗教的国家。

民联是否能拯救其廉正、可信度和合法性?

可以。如果所有民联成员党重新坚持民联共同政纲和共识,即没有任何一党或领袖对民联有否决权。同时重返民联领袖理事会在2011年9月28日的伊刑法“异中求同”的声明,包括行动党与伊党在1993年丹州伊刑法和2003年登州伊刑法的分歧,而不是提供一张空头支票予伊党,在未得到民联三党共识下,单方面我行我素行事。

如果以上两道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话,马来西亚人必须严正思考,一个后国阵/民联时代的崭新联邦政府,在第14届大选之前的主要任务是捍卫宪法和法治精神。

如果新联盟拥有超过112名国会议员,那么就会有名新首相。该人选可以来自半岛、砂拉越或沙巴的任何人士。

我在亚庇所提出的新联盟的马来西亚首相,包括阿尼法(外交部长),罗斯纳(副工程部长),阿都卡夫(加拉巴干国会议员)和来自砂拉越的法迪拉(工程部长),南茜(首相署部长)以及罗哈尼(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长)。

上述名单已经制造一场讨论热情,其中一则在我的面子书留言表示,“我倾向现任砂州首长(阿德南)”。

我不是不同意上述说法,但我们谈的是现有第13届大选中选的国会议员,而阿德南并非一名国会议员。如果国会现在解散和举行新大选,那么就是另一个景象。

我向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道歉,因为没有把他的名字纳入名单中,理由是他支持纳吉对重申国阵58年来捍卫联邦宪法及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立场声明裹足不前。

我理解并原谅他因为自己的名字遭忽略而发表了酸葡萄声明。

阿都拉曼试图从我早前在亚庇发表后国阵、后民联时代政治情境下,会出现新的沙巴首长的声明中捞取政治利益。

阿都拉曼指责我“妄想”,而且掌掴了沙巴民联领袖“一个大巴掌”,因为挑选了国阵议员当首长,而非沙巴民联领袖。他说:

“我从未想过这番言论会出自林吉祥,因为这显示他对沙巴民联没有信心。林吉祥不知不觉间犯下大错,民联应该关门,因为他们在该州已失去尊严。”

不幸的,阿都拉曼因为被忽视而怒火中烧,因此没有细读我昨天在亚庇记者会上,说明没有提名沙巴公正党领袖拿督拉京奧津的原因。

我说道:

“在我提出建议后,很快地便有人质疑我为何不提名沙巴公正党主席拿督拉京奥津(担任首长)?这並不表示我否认拉京的资格,而是现有以国阵州议员为主的州议会结构下,民联所提出的人选並不可能获得足够的支持。不过如果在第十四届大选以后,则又是不同的局面。”

在后国阵后民联联盟政府中,联邦政府的情况将会截然不同,捍卫宪政法治将是最高被置于最优先位置。

这是因为现在的国阵政府其实是一个少数政府,在2013年5月的第13届全国大选中,民联获得的支持率是53%。

这就是为什么我所说的新政府将会以捍卫宪政法治为最优先,首相可以来自半岛、沙巴或砂拉越,是男人或是女人,以及现为国阵或民联的国会议员。

如果民联成功执政并获得大比数的支持率和议席,那拿督斯里安华会是民联的第七任首相人选。

如果特赦局拒绝了安华的申请,那将会出现新的局面,这不只意味着巴东埔国席将出现补选,而且也剥夺了安华成为首相候选人的权利,直到他被特赦为止。

在这种情况下,半岛有机会成为首相的人,都必须承诺捍卫宪政法治。

在巫统,我可以想到的名字包括东姑拉沙里、拿督斯里纳兹里和拿督诺嘉兹兰。

在公正党,努鲁伊莎、阿兹敏阿里和拉菲兹,都是首相人选的现任国会议员。

后国阵民联时代的新联邦联盟政府不只须捍卫宪政法治,还必须促进人民为了共同利益原则而谅解及团结。

国民团结必须反映出各族、各个文化及宗教间真正的团结互助、互相谅解及和睦共处。它必须承诺重建团建的多元种族社会,让不同种族可以和平及和谐地共处。

当前任务有7个,即:

一、努力修补种族与宗教间的恶劣关系。

二、整合各方力量以恢复我国多元种族宗教社会长期以来的良善、相互尊重与信任。

三、制定一项种族关系法令以保障人民团结与和谐,并消除一切种族歧视。

四、支援社会各个阶级,好让他们能坚守开放社会的各种原则及常态。

五、通过各种管道,包括教育、大众媒体、对话会及协商,来消除一切种族政治。

六、培养基于各族接受的道德价值及精益求精的马来西亚文化。这需要马来西亚各族对文化多元的开放态度。这项目标可以通过考虑我国历史及发展达到。

七、除了捍卫基本、经济及社会权利,也要改善原住民及其他半岛、东马少数民族的福利。

Posted in 人民联盟, 建国进程, 沙巴, 砂劳越, 纳吉.


0 Responses

Stay in touch with the conversation, subscribe to the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