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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迪的伊刑法私人议员法案,在国会面对的三种可能性

伊斯兰党主席暨马江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3月18日向国会提呈落实伊刑法私人议员法案,将面对3种可能性。

哈迪在场的民联领袖理事会于2月8日决议,任何伊刑法私人议员法案,必须呈上理事会讨论。而哈迪法案却没有遵守此规定。

尽管过了12天,行动党和公正党国会议员们都没有看见和不了解哈迪私人议员法案的踪影。

以下是该法案在国会的3种可能性:

第一、尽管可能符合《议会常规》指定的14天内提呈,但由于哈迪私人议员法案违宪,会被挡架在国会议程外,也不会在2015年4月2日出现在国会议程。

第二、哈迪私人议员法案将在4月2日至本季会议最后一天(9日)出现在国会议程表,但不会有时间进入辩论。

这是因为有一大叠政府法案必须辩论,特别是以下的6项法案:
a) 《2015年防范恐怖主义法案》
b) 《2015年反击外国恐怖主义特别措施法案》
c) 《2015年监狱法令修正案》、
d) 《2015年刑事法典修正案》、
e) 《2015年防范罪案法令修正案》、
f) 《2015年刑法程序法典修正案》以及
g) 《2015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修正案》

将占用至4月9日的所有国会开会时间。

第三、辩论和票决哈迪私人议员法案。

即使哈迪私人议员法案能够经过辩论环节和在国会以简单多数票通过,3月19日通过的《2015年吉兰丹伊刑法》和哈迪私人议员法案仍然可以带上法庭挑战。

这是因为要在任何州属落实伊刑法,必须要国会三分二多数票修改《联邦宪法》。

我不懂哈迪私人议员法案,会符合以上哪一个情景。

数天前,丹州副大臣拿督聂阿玛说如果伊党不是民联的盟党,行动党在下届大选会失去槟州政权。

但伊党领袖更要关注的是,伊党在重新提呈并通过丹州伊刑法,以及提呈哈迪私人议员法案后,更可能失去北部州属以外的国州议席。

2013年的大选,伊党赢得21个国席,其中7席是在该党的北马堡垒区——吉打、吉兰丹和登嘉楼。同时,伊党也在大选中赢得85个州议席,29个是在玻璃市、吉打、吉兰丹和登嘉楼。

许多非穆斯林选民把票投给伊党,因为他们渴望推翻国阵,并相信民联在共同政纲及竞选宣言中的承诺,以及民联领袖间的战友情谊。

随着丹州的《2015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修正案》及哈迪的国会私人法案出台,来届大选非穆斯林对伊党的支持将蒸发30%至40%。

那会产生什么政治冲击?

如果伊党失去30%非穆斯林选票,那伊党将失去7国29州。

伊党将会绝迹于雪州。他们将失去雪州的所有国会议席(乌鲁冷岳、莎亚南、哥打拉惹、雪邦),以及15个州议席中的14个。

他们将失去柔佛州共4个州议席。霹雳州的全部5个州议席也不能幸免。彭亨州的3个州议席也将丢失2个。吉打的9席也将失去4席。

伊党将只剩下北马堡垒区的国州议席。他们可以保留14个国席(吉兰丹9个、登嘉楼4个及霹雳1个)。此外,他们也将得到54个州议席,吉打5个、吉兰丹32个及登嘉楼14个。这些州属以外的州议席,就只剩下三个,分别是彭亨、槟城和雪兰莪各1席。

而如果伊党丢失40%的非穆斯林选票,那他们将失去多8个国席及5个国席(吉打、吉兰丹、登嘉楼、彭亨及雪兰莪各1个)。他们将只剩下13个国会议席(吉兰丹9个、登嘉楼4个)。

伊党是否要回到2004年的情景,只剩下吉打、吉兰丹和登嘉楼的少数国州议席,并把辛苦拿下的槟城、霹雳、雪兰莪及柔佛州的议席悉数奉还?

但这并非伊党在下届大选的最糟糕下场。

伊党的策略人员,视伊刑法修正案为继续执政丹州的胜利方程式。

但也有不同的意见指伊党在2004年大选失去登嘉楼及2013年大选在吉打失利,是在警告伊党必须以良好施政来保住丹州政权。

到底何者正确?

Posted in 人民联盟, 伊斯兰, 伊斯兰党, 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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