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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努丁,你是“马来西亚人为先,马来人居次”还是“马来人为先,马来西亚人居次”?

前新闻部长再努丁迈丁在他的部落格里设想,一名马来妇女在一场车祸后以方向盘锁威胁一名年迈华裔男性的案件中若角色互换,如果被惩罚的人是华裔,“华文报章、华文社交媒体、华基政党及华人非政府组织”会如何看待此事。

他问道:“他们不也会认为如此的惩罚是种族歧视,因为这只是一件小事?”他在自己的部落格帖文中如此发问。

再努丁是在评论关丹地庭宣判路霸事件女主角西蒂法伊拉(Siti Fairrah Ashykin Kamaruddin),或是广为人知的昵称kiki,罚款5000令吉并进行长达24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一事。

Kiki是因为她威胁年长的驾驶者沈锡雄的短片在网上爆红而招惹麻烦。

一位前内阁部长竟然透过如此种族化,甚至是种族主义的视角,来看待一宗违法案件并制造课题,其不负责任的程度令人咋舌。

更可恶及可悲的是,他居然把“华文报章、华文社交媒体、华基政党及华人非政府组织”排除在社区组织之外,完全丧失了马来西亚的国族主义及爱国主义。

再努丁应先回答他是“马来西亚人为先,马来人居次”还是“马来人为先,马来西亚人居次”,因为只有当他把自己归类为前者,才能更有价值、有用及有生产性地针对国家建设或促进和谐等问题,并超越国界、在多元种族及多元种族间同气连枝地进行任何讨论。

从马来西亚人为先,种族、宗教或地域居次的立场观之,“如果Kiki是华人又如何”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简单明了的,因为种族问题在此毫不相关。这是由于联邦宪法第8(1)条文对全体大马人赋予了法律面前平等的宪法保障,就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有受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利”所说。

不管“Kiki”是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卡达山人或伊班人,她都必须承担违法的后果,这是她在她不可原谅的“公路抓狂”,于7月14日在关丹的城市转型中心(UTC)前,以方向盘锁敲打属于沈锡雄(61岁)的汽车,导致引擎盖、车顶和挡风玻璃遭破坏,使事主损失500令吉的下场。

再努丁赞扬有关当局将事情带上法庭,并同意有关判决。

本着马来西亚人为先、华人居次的想法,我不赞同再努丁。是的,有关当局把事情带上法庭的做法值得赞扬,但不对,我不赞同有关判决,因为我觉得处罚有点偏重。

她是在刑事法典第427条文所阐明的破坏财物罪名,最高惩罚是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下定罪,被罚款5000令吉及进行长达240个小时的社会服务。

我觉得Kiki已罪有应得。她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遗憾和忏悔。沈氏已原谅她。她成了社交媒体的众矢之的,这是超越了上世纪,在网络未普及的年代及社交媒体出现前,所定下的刑事法典所能设想的惩罚。她所受到的“社交媒体的审判”也应计算在内,这就是我觉得5000令吉罚款有点偏重的原因。

若Kiki打算就她的5000令吉罚款提出上诉,民主行动党准备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也已确定他所领导的行动党全国法律局准备提供有关服务。

作为前内阁部长,再努丁应该立下更好的团结榜样,而非分裂我国人民。

我曾感叹大马人民只有在大灾大难如五个月内发生MH370及MH17两起空难,夺走537条无辜生命的悲痛中才能团结起来, 而平时却不能。我也曾呼吁大马人民把团结、中庸、宽容和正义放在嘴边,而非分裂、极端、仇恨及不公。

与其一直以分裂、极端、憎恨及不公的言语发言,再努丁能否换个思维,以团结、中庸、包容及公正语言,成为一个好榜样?

此前,再努丁 要求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立阿布巴卡以煽动法令对付我,原因是我发表赵明福是遭到谋杀,凶手仍逍遥法外。

过去14个月中,警察对一些极端分子和非政府组织,散播煽动性言论及威胁,采取选择性不提控及恶名昭彰的双重标准。对此,再努丁完全没有任何意见和立场。

假若我攻击任何一名国阵领袖,以及指控他们造成1969年513暴动,我会立即被逮捕及提控上庭,以示对不负责任的言论负责。但再努丁相当高兴看到,警方在虚假指控我是挑起吉隆坡513暴动,采取双重标准,没有对付那些散播捏造消息的人士,尽管在513事件爆发中,我没在吉隆坡。

再度强调,若任何一名行动党领袖在国内发表513事件再度上演 ,他会面对法律的全面制裁。上述行动是正确的,因为所有马来西亚人都期望多元种族、多元宗教、多元文化的国土上,能享有和平、和谐及团结。尽管种族宗教极端分子在今年发表至少三次513事件重演的言论,再努丁看起来相当开心乐见警察和有关当局袖手旁观。

我邀请再努丁,与我一起支持支持团结、中庸、和谐及公正言论,摒弃分类、极端、憎恨及不公的言论,以创造一个团结、民主、正义和繁荣的马来西亚予所有国人。

Posted in 一个大马, 交通, 建国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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