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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联无法忠于民联共同政策纲领,并掉入巫统的陷阱被伊刑法的伎俩摧毁,那民联将会在第14届全国大选成为2014年世界杯的巴西

默迪卡独立民调中心发现每5个马来西亚人当中,有近3人认为我国尚未准备好落实具争议性的伊斯兰刑事法。

他们在四月针对伊刑法的民调中,接受调查的马来西亚人里共有59%的人有此观感,其中马来人占58%,华人占59%及印度人占61%。

其中只有25%的受访者,当中有30%是马来人,认为我国现在已准备好落实伊刑法。

超过一半的大马人也表示他们认为,以我国目前的司法力量和执法单位的能力,伊刑法无法在国内公平落实。只有32%的人持对立看法。

只有56%的受访国人表示他们了解伊刑法,当中的14%表示“非常了解”。

不了解伊刑法的华裔受访者占了62%,印裔则是49%。

我相信要获得更加可靠的结果,就必须进行一次更严谨的民调。但不管这项民调有何缺陷,无可争议的是,从默迪卡民调中心这项相对保守的调查看来,若真的落实伊刑法,那我国将出现史上第一次被一分为二。

一旦落实伊刑法,造成我国多重分裂、冲突和势不两立,像穆斯林对非穆斯林、自由派对保守派的马来人及穆斯林、东马沙砂两州对西马布城等,将会造成我国在近六十载的国家建设中最大的灾难,并在2020年出现对马来西亚要成为一个团结先进国家的2020年宏愿的最大讽刺。

伊刑法的落实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马来西亚的破局。对砂拉越和沙巴而言,1963年成立马来西亚时已有具体的共识,认同马来西亚应成为一个以伊斯兰教为联邦官方宗教的世俗国。如果他们认同这项彻底违反了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违宪措施,那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但早在马来西亚因为违反1957年独立宪法及1963年宪法的基本保障而宣告瓦解之前,将会有连串的伤亡惨重。

例如,我敢预测如果民联无法忠于民联共同政策纲领,并掉入巫统的陷阱被伊刑法的伎俩摧毁,那民联将会在第14届全国大选成为2014年世界杯的巴西。

在过去的三个半月,巫统及国阵启动了以伊刑法伎俩瓦解民联的阴谋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加米基尔率先于今年3月27日在国会上宣布国阵联邦政府准备协助吉兰丹州政府落实伊刑法,甚至建议伊斯兰党在国会就此事提呈私人法案。

这重启了伊刑法争议,把民联三党民主行动党、伊斯兰党及人民公正党这个六年历史的联盟,推向第二次破局危机。

民联面对的第一次危机是在2011年9月,当时也是因为伊刑法争议而差点分崩离析。

幸好当时民联三党的领袖最终重申了早前由三党领袖依据民联成立时的共同议程所宣布的民联共同纲领,才化解了夭折危机。

如果2011年9月民联因伊刑法正义而分崩离析,那去年5月第13届全国大选民联的历史性佳绩,即赢取超过52%的总选票让纳吉联邦政府沦为少数政府,且除了砂州外民联拿下了89个国会议席及229个州议席,将不可能发生。

倘若伊刑法争议在第13届全国大选持续延烧,那国阵将重夺国会三分二多数优势并如愿主导重画选区,民联则可能失去吉打州以外的雪州,柔佛州也将回复成为国阵无懈可击的“定存州”,而非如今的“改变的前线州”。

我们必须参透巫统老谋深算地利用伊刑法课题挑拨离间民联的政治见解, 而3月27日加米尔提出异常建议说联邦政府准备帮助吉兰丹州政府落实伊刑法及提议伊斯兰党提成个人法案,也须以此视角理解。

加米尔在国会的声明完全违背了国阵对伊刑法的立场,就如2011年9月25日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公开声明所说的那样,联邦政府不会落实伊刑法。

《星报》以头条“纳吉:马来西亚不会有伊刑法”引述纳吉在霹雳州的“一个马来西亚督亚冷嘉年华”开幕礼上,表明虽然伊斯兰教接受伊刑法,但其落实必须顾及现实情况。

他说:“伊斯兰教的管治目标是依据伊斯兰教法目标原则(maqasid syariah principle),这其中包括保护宗教、生命、道德和财产。”

首相说在目前法律下,伊斯兰教法目标原则得以受到倡导。

他说我们的系统已经拥有“除去极端部分”的伊刑法元素。

但只是30个月的事,在第13届全国大选后不到12个月,纳吉的“马来西亚不会有伊刑法”声明,已被加米尔在国会宣布国阵联邦政府愿协助吉兰丹州落实伊刑法,并建议提成个人法案所取代。

国阵联邦政府针对伊刑法政策的剧变,是否依据宪法和国阵领袖及成员党的同意,抑或纯粹只是加米尔的“个人意见”?

不幸的,马华和民政党选择了以伊刑法课题长期性中伤行动党,而非秉持着国阵成员党的协商原则,任何国阵联邦政府政策的改变,无论是伊刑法还是其他国家大事,都应咨询国阵所有成员党的同意。然而,他们的如意算盘其实都配合着巫统的老谋深算,要挑拨离间民联。

马华及民政为加米尔3月27日在国会的声明以“个人意见”作辩解,但当纳吉4月27日宣布国阵联邦政府从未拒绝伊刑法后,已无法自圆其说。

巫统以伊刑法瓦解民联的阴谋论第三招,是由雪州巫统双溪侨华州议员卡马鲁查基于六月在雪州动议研究推行落实伊刑法。

但这项雪州巫统的动议在雪州议长杨巧双批准后,当巫统意识到雪州民联三党的州议员将团结一致,并于一场事前会议中秉持民联共同政策纲领的公正、自由、良好治理,而非伊刑法的民联优先议程,对雪州巫统的伊刑法投下反对票后,便草草撤回。

在此情况下,民联各党领袖应该提高警惕,以免在巫统的挑拨离间下自乱阵脚。我们必须时刻自我提醒,民联于2008年成立之后的共同政策纲领,到底达致什么共识。

国阵各成员党,特别是巫统,马华和民政党,应该停止“玩火”企图动摇和分化民联。反之,国阵应该着眼于国家课题。不管国阵还是民联,我们的首要任务都是确保马来西亚人,不分种族、宗教,区域或政治立场,都能够和谐共处,在一个正义、自由和良好施政的框架下,没有贪腐、朋党和各种滥权,让人民、经济、教育、环境和国家资源都能够获得充分发展。

Posted in 人民联盟, 巫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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